台海两岸:对台湾「一国两制」的深度思考

编辑:镜报 文章类型:观点时评 发布于2017-07-04 15:28:44 共1713人阅读
文章导读 台海两岸:对台湾「一国两制」的深度思考

作者:刘澜昌 来源:镜报

香港回归20年,对实行「一国两制」加深理解的重要一点是,实行「一国两制」不仅有利于维持香港的繁荣稳定,而且要有利于维护国家的安全和主权。那么,台湾的回归和实行「一国两制」,更加要把反对「台独」,维护国家统一放在最重要的位置。如果不能处理好台湾实行「一国两制」的细节问题,就有可能事与愿违,带来事实上助长「台独」的后遗症。

2017年7月1日,香港回归祖国20年了。以邓小平「50年不变」的承诺计,香港「一国两制」的实践进入了中期阶段。香港回归20年,是一条不平凡的道路,以哲学的语言说,践行「一国两制」的未知元素也在矛盾斗争中逐步暴露。回归之初,香港中联办主任姜恩柱所说的香港这本难读的「书」,已被反复翻阅至书角卷起。或许,从香港这本「书」,也可以联想到台湾那本「书」。

从这本「书」看台湾那本「书」

从北京中央政府藉回归20年总结的论述看,高层在评判中既把握好「一国两制」实践大方向,守住原则底线,也注意有制度自信、战略耐心和适度包容,将香港回归以来出现的诸多问题和挑战的解决,看作「一国两制」从实践到理论不断丰富和发展的过程,也是基本法在实施中不断完善的过程。事实上,在中央政府与特别行政区关系和权力分配,在践行「一国两制」与维护国家主权和安全,在实行以行政长官为核心的行政主导体制等重大问题的论述,事实上都不是回归之初就完全认识清晰的。应该说,当下中央政府对于「『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已经不是概略性描述,而是精确表述原则,精确表述底线,精确表述「度」在何方。回归之初 ,那种将「『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简单表述为中央政府对港只管国防、外交,香港内部事务全部交由香港打理,显然是片面的、肤浅的、不准确的。

第一,在「一国两制」之下,香港保持原有资本主义社会、经济制度不变,生活方式不变,法律基本不变。香港特别行政区依照基本法实行高度自治,享有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香港居民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这个认识是回归之初就有的,当下更加明确的是,「中国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是恢复行使包括管治权在内的完整主权,中央对香港特别行政区拥有全面管治权。」在此基础上,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规定了中央对香港特别行政区行使管治权的方式,即规定了一部份权力由中央政权机构直接行使,一部份权力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授予香港特别行政区依照基本法的规定行使,这就是通常所说的高度自治权。维护中央的全面管治权,就是维护国家主权,维护香港特别行政区高度自治权的来源。在「一国两制」下,中央与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权力关系是授权与被授权的关系,而不是分权关系,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允许以高度自治为名对抗中央的权力。

第二,中国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也标志?香港的宪制基础和法律地位发生了根本性改变。作为国家根本大法的宪法和根据宪法制定的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共同构成了香港特别行政区政权架构、政治运作、社会治理体系的宪制基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之内,宪法具有最高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香港基本法是落实「一国两制」方针的宪制性法律,在特别行政区法律体系中处于顶端位置。全国人大常委会根据宪法和基本法赋予的职权,行使对基本法的解释权,所作出的解释具有最终性,与基本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必须得到一体遵循。这一点,也是回归之初,香港人尤其是香港法律界较为模糊的,甚至认为香港是一个独立的法律体系。

第三,要始终坚持以行政长官为核心的行政主导体制。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所规定的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政治体制,不是「三权分立」,也不是「立法主导」或「司法主导」,而是以行政长官为核心的行政主导。行政长官作为特别行政区和特别行政区政府的「双首长」,要对中央人民政府和特别行政区「双负责」,是连接中央与特别行政区、「一国」和「两制」的重要枢纽,必然要在特别行政区政权机构的运作中处于主导地位。

从香港这本「书」看台湾那本「书」,尤其是在主张「台独」的民进党重新执政,大陆方面「武统」持续高涨的背景下,深入思索北京原先设计的台湾实施「一国两制」的模式,其实存在许多模糊之处,包括届时台湾所拥有的国防外交权、台湾自治权力的来源以及台北是否也会驻有中联办等等关键性问题。

大陆很多网友认为,既然是「武统」不是「和统」,对台湾就不需要搞「一国两制」了。笔者想,假设是「武统」,那么在一段时间「军管」后,北京治台也会有两种模式,一个就是通过军管强力实行社会主义制度,北京直接派官员主政台湾,慢慢将台湾改造为社会主义的台湾。另一个,就是军管之后过度到原来「和统」所设计的「一国两制」模式。笔者认为,即使是「武统」,恐怕也是按邓小平原来设想的「一国两制」遇到的反抗和阻力更少。

台「一国两制」管治权的来源

相较而言,邓小平开出对台湾「一国两制」的条件,不但较香港优渥无比,而且也超出世界历史以来的单一制国家和以联邦模式的复合制国家的条件,重点在于香港完全没有的外事权和国防权而台湾将拥有。一直以来,台湾也有声音提出以邦联制模式统一。若按邦联制模式,基本整个「中华民国」保留下来了,但是,北京绝对不会接受邦联制,因为,邦联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保留了独立主权的国家,为了实现某种共同的利益而建立的一种松散的国家联盟,其成员国根据相互签订协约,明确表示让与或委托邦联机构某些权力。其成员国各自仍保留对内、对外的主权,保留本国政府机关的一切职能,并有权自由退出邦联。邦联没有统一的宪法,没有统一的最高立法机关和司法机关体系,没有凌驾于各成员国之上的中央政府,没有统一的军队、税制、预算、国籍等。成员国之间权力相互平等,没有隶属和制约关系。邦联不是一个主权国家,是一个松散的国家联合体,如今天的东盟、欧盟等。所以,北京认为,邦联实际做不到统一,反而是「两个中国」法律化、固定化。

联邦制国家,对外是一个国际法主体,在全国范围内有行之有效的联邦宪法。一般来说,联邦国家的外交、军事、财政、立法等事务,均由联邦中央政府管辖。美国、德国等国,都是当今的联邦制国家。因此,可以说,如果台湾以「一国两制」模式统一,所具有的权利比联邦还优渥,应该是北京可能答应的最好的条件了。

从香港20年的经验看,台湾若实行「一国两制」,首先要确定的是台湾的管治权的权力来源。北京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单一制国家,中央政府对香港特别行政区拥有全面管治权。香港特区的高度自治权不是固有的,其唯一来源是中央授权。高度自治权的限度在于中央授予多少权力,香港特别行政区就享有多少权力,不存在「剩余权力」。

那么,台湾「一国两制」后的自治权来源何方呢?相信,台湾会争:这是来自「中华民国」而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或许,「和统」,台湾可以力争不休;「武统」之后,就是只有北京说了算。

按照「一国两制」下的香港特别行政区的经验,统一之后实行「一国两制」的台湾特别行政区的权力来源也只能是来自中国的中央政府。有一段时间,北京方面很宽松的说,只要谈统一,国号、国旗、国歌等等都可以谈。言下之意,就是,与台湾统一了的中国,可以不叫中华人民共和国,当然也不会叫「中华民国」。应该说,这也是北京对台湾的一种善意,但是,实际上操作起来太多困难。如今,中华人民共和国在国际社会上如日中天,国号怎能说改就改,全世界近200个建交国怎么看你?实际操作,又有多少麻烦事。

所以,可以肯定的是,未来台湾回归祖国,只能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下面的一个特别行政区。其一定程度的自治权,来源于北京中央人民政府的授权;北京中央人民政府对台湾特区拥有全面的管辖权。这应该也说是台湾统一,实行「一国两制」的基本原则。届时,台湾特区基本法也应该服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台湾原有的法律体系要做重大调整。

关于外交军队国防等问题

接下去,台湾统一成为特别行政区之后,其最高领导人的角色问题。相信,台湾现在的领导人已经多次由全民一人一票选出,未来也只能延续这种选举模式。但是,不管选出何种政治色彩的人物,按照香港的经验,他就不能只对台湾人民负责,也必须对中央政府负责。然而,笔者相信,即使在香港,对香港负责和对中央负责都存在矛盾,未来台湾特首要做到「双负责」是很困难的。

接下去,台湾享有的外事权,也必然存在宽度和深度的问题。自然,作为单一制为本质特征的国家,北京会要求统一后的中国的外交权归中央政府,台湾不享有外交权。相信北京即使在台湾实行「一国两制」,也不会允许台湾在联合国有单独的席位;而其所享有的外事权,只能是以中国台北或中国台湾名义,单独处理国际间经济、文化、教育、体育、宗教交流活动的事务。因此,这实际上和当下的香港差不多,还是台湾也保留「外交部」,行使和现在「中华民国」外交部差不多的权力?无疑,这将是一个极度敏感的问题,搞不好「两个中国」、「一中一台」甚或「台独」的问题,还是会长期困扰北京和台北。

根据香港的经验,笔者认为中央政府在台湾成为特别行政区之后,所给予台湾的外交权力,只能局限于一般的处理经济、文化、教育、体育、宗教交流活动的事务的权力,只能叫做外事权,而不能有外交权,即不能拥有自行处理国与国之间关系和国际间的重大事务的权力。或者说,台湾既不会像过去苏联的一些加盟共和国也在联合国拥有一席,也不会继续保留「中华民国」与一些国家的邦交关系。很简单,如果台湾也拥有实质的外交权,在重大问题投票上与北京持相反立场,那么无疑等于国际上出现「一中一台」或者「两个中国」。

至于台湾保留军队,那就更加复杂。在一个主权国家内部,保留并拥有两支军队,世界无先例。邓小平说,两岸统一后,我们不会派军队去,台湾可以根据抵御外来侵略和正常防务训练的需要,购买一些武器,专责保卫台湾地区不遭受外国势力的侵犯。那么,这支军队是叫「国军」还是武警?其战争权来自何方?解放军对其有没有管辖权?笔者相信,这绝不是轻松的问题。相信,如今北京在香港驻军时刻警惕「港独」,那么中央政府对台湾保留的武装力量就不要一点制约的权力和能力?不受制约的军队是什么事情都可以做的。

还有,香港回归了,原来的中央驻港机构新华社更名为中央政府驻港联络办,那么,未来台湾是否也会有个中联办?如果也设驻台中联办,又如何界定其角色功能?香港回归20年,香港的基本法也需要多次释法,可想而知统一台湾的「一国两制」模式和台湾基本法,其实还有太多细节未解决。

很重要的一点是,香港回归20年,对实行「一国两制」加深理解的重要一点是,实行「一国两制」不仅有利于维持香港的繁荣稳定,而且要有利于维护国家的安全和主权。近年来,香港社会有些人鼓吹香港有所谓「固有权力」、「自主权力」,甚至宣扬什么「本土自决」、「香港独立」,其要害是不承认国家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这一事实,否认中央对香港的管治权,其实质是企图把香港变成一个独立、半独立的政治实体,把香港从国家中分裂出去。那么,台湾的回归和实行「一国两制」,更加要把反对「台独」,维护国家统一放在最重要的位置。如果不能处理好台湾实行「一国两制」的细节问题,就有可能事与愿违,带来事实上助长「台独」的后遗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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