嘻说“ 万能钥匙” (陶宗令)
嘻说“ 万能钥匙”
陶宗令

行文之前,先编一首打油诗,引出两个关键词来。
“世上虽有万般物,一样东西可买绝;人之初来性本坏,自私自利先天带”。
因为水平有限,不知把“钱”和“罪”这两个词引出来了没有?也许,前面一个引出来了,而后面一个并没有引出来或者引申得不清晰。
下面,就容在下再唠叨之。
钱,本义为农具铲子。因其“袖珍”体曾行使交易媒介之货币职能,故在现代汉语中泛指一切材质、形制的货币。
罪,本义为犯法行为,可引申为文明进程中的乱象、负能量、反作用力。
钱和罪虽然是两个概念,但彼此的内涵和外延却有关联,很多罪都因钱导致。究其原委,是因为钱代表“利”,可以买到“万物”,甚至抽象的情感、尊严等。
在钱没有出现之前,人类社会处于物物交换状态,虽说也有杀人放火,奸淫偷盗等犯罪发生,但罪的种类较少,形式外露,倾向暴力并且实施起来吃力费劲不容易。而钱出现之后,罪就变得复杂多样而且不一定吃力费劲了。
罪还有一个特性,就是所谓的原罪,即自私自利是人的天性,与生俱来、不可避免。
却说人类从蒙昧走向文明,直接的表达就是指人的进化脱离了动物的野蛮行径,用智慧建立了公平的规则社会。所以,大凡涉及到个体的人的问题,总是跟社会契合在一起,反则,大凡涉及到社会的问题,总是跟人契合在一起。这就是哲学上“社会,即是由生物与环境形成的关系总和”的由头。
可是社会的主导者,也就是所有的个体的人都原罪在身,其性本恶,要么贪得无厌,要么凶狠残忍,要么男盗女娼,要么奸诈虚情……整部文明史都充满了你虞我诈、血腥暴力,又怎能指望他们会把社会治理好呢?所以在经过长期的苦难和挣扎之后,终于找到了一条既百般无奈,又相对合理的权宜之计来——法治。
也可以这样通俗地来理解法治的作用,它就像一把生硬刻板的万能钥匙,几乎能打开社会管理层面上的所有程序和矛盾,让所有的社会行为有据可依、有规可鉴。
法治之所以有如此巨大的功能就在于它是一种不可撼动的规则,不仅具有显著的强制性,而且所有的社会成员都必须遵守。面对法律,不论你愿意不愿意,它都会对你发挥作用并且你都得接受。
人们百般无奈地发明并运用法律来管理社会、约束自身,是人类智慧的终极体现。除此之外,再没有其它更好的法宝或办法来遏制人类自身的恶性了。
法治的相对合理性则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它遏制的是人类自身的恶即贪得无厌的欲望和毫无节制的自我价值伸张,所以它对人性也是一种压制。二是它顾及的是社会的整体利益,在制定细则时难以面面俱到,有时会被人“打擦边球”,所以也有一个逐步完善的过程。
在古汉语里面,法律与天是相提并论的。它像一把高悬在天上的利剑,俯瞰着每一个人和每一个角落,倘若有谁违反法律,就给你冠于“无法无天”的罪名而绳之于法。
世间还有一个颠扑不破的真理叫作矛盾的对立是绝对的,矛盾的统一则是相对的。意思是说生活中的人不可能事事顺心,现实中的社会也不可能时时安康。而要解决这些纠结,最上佳的办法当然是用道德和理性去化解。但因为人的天性本恶,纯粹的道德有时占不了上风,于是矛盾和罪恶时有发生,最后只好用法律来解决问题了。
把法治比喻为能够打开各种纠结之锁的万能钥匙虽然难免牵强,但也不是凭空杜撰。不信你就瞧瞧——
有个身无分文的饿汉看到柜台上的白面馍馍就纠结了,去偷或抢吗,觉得既与道德相悖又怕受到惩罚。不偷不抢吗却又饿得慌。假如最后还是偷了并被发现,其后果则有N种可能,但最有效的还是被派出所“约谈”。
某人对异性产生了非分之想,纠结了。自己已有家室,不论采取何种办法去发泄,危险概率都很大,而最大的危险是进班房丢饭碗。
甲厂不择手段地盗用乙厂的技术机密,最终却在知识产权法跟前“偷鸡不到失把米,赔了夫人又折兵”。
某单位有一个晋级指标,但有3个职员都符合条件。给谁呢?按年龄、按资格、按与领导的亲疏、按家庭负担轻重……都不是。按符合条件子项的多寡最合理。但如果三人中有人礼让给他人,那就属于道德层面的事了。
张三家境殷实,李四采用暴力害其性命、抢其财产。靠什么维护张三的合法权益,制裁李四的犯罪行径呢?不用说读者也明白。
许家印被抓起来了,如果此前银行能够依法办事,贷出去的款也就有可控性,买房子人也不用担心吃大亏了。
某某贪官被查办的消息听得大众的耳朵都起茧甚至觉得习以为常了,但如果有严格的法律进行预控和给予严惩,贪官污吏就必然会锐减了。
相邻的两家因旧房翻新或造新房产生矛盾,有什么办法防止酿成大祸呢?最好的、最后的、最后效的还是法规。
一家报纸副刊部的责任编辑热衷于发“关系稿”、“互换稿”,请问有何办法制止?答,道德修养。错,正确答案应该是挂在墙上的《岗位须知》。
捉拿缅北电信欺诈罪犯的通缉令拉开了彻底摧毁这个魔窟的序幕,只有在庄严的法律面前,那些罪恶滔天的恶魔才有可能走向自杀,被捕、坐牢、枪毙的末日!
这种具体的例子三天三夜也举不完,但可以肯定地说,只要是与人这个物种有关的一切纠结,最终只能由法治来解决才最为合理,尽管它不是最理想化的,所以我说它是一把万能钥匙。
法治的天敌是人治,如果某个国家或地区实行的是人治,在下的拙文在那儿就等于“痴人说梦”了!
评论列表 共有 0 条评论
最新导读

热门文章




发表评论 取消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