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会外交】王春英:论“一带一路”建设中的议会外交

编辑:国关国政外交学人 文章类型:观点时评 发布于2018-08-20 14:25:47 共926人阅读
文章导读 【议会外交】王春英:论“一带一路”建设中的议会外交

学人简介

作者系外交学院外交学与外事管理系教授。研究方向:比较政治学

关键词:议会外交;“一带一路”建设;“五通”

内容提要

“一带一路”倡议是中国首倡的促进世界经济可持续发展的世纪战略,需要中国及沿线国家所有各方持续不断的努力。议会外交因其具有灵活性、广泛性和稳定性的独特优势,在“一带一路”建设中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成为民心相通的重要推力,政策相通的重要渠道及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的重要保障。在沿线国家众多,政治制度、民族、宗教、文化等各方面因素差异巨大的情况下,全国人大需要进一步发掘自身优势,在强化统筹协调,加强战略谋划,提升外交能力,提高话语权等方面多做文章,助力“一带一路”建设,在打造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历史进程中做出应有的贡献。

“一带一路”倡议是中国在世界经济低迷不振的背景下提出的中国方案。“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绝大多数是发展中国家,中国希望挖掘发展中国家的发展潜力,为世界经济发展提供持续动力,促进世界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一带一路”的基本理念是共商、共建、共享,合作共赢,共同发展,体现了根植于深厚中国传统文化的中国智慧。“一带一路”倡议得到了100多个国家和国际组织的响应与支持,但也出现了不同的声音,如“中国领土扩张论”“中国人口扩张论”“中国环境污染论”等各种“中国威胁论”纷纷出笼,曲解“一带一路”倡议。而且,“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多达60余个,覆盖40多亿人,政治制度、经济发展水平以及民族、宗教、文化等方面异质性程度非常高。这些都不可避免地给“一带一路”建设带来挑战。如何消除外界的误解,凝聚沿线国家的共识,为“一带一路”建设全方位展开而创造良好的环境,是“一带一路”建设的应有之义。而全国人大常委会(简称全国人大,或人大)开展的议会外交作为中国总体外交的重要组成部分,拥有其他外交形式所不具有的独特优势,可以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现有的“一带一路”研究大多聚焦在经济领域和双边关系领域,缺乏议会外交在“一带一路”建设中的系统分析,比较有代表性只有中国社会科学院“一带一路”研究中心秘书长王晓泉博士撰写的《“一带一路”全面推进,看人大外交的独特优势》一文,探讨了议会外交的优势及在“一带一路”建设中的着力点,提出议会外交配合“一带一路”的对策建议。中国外长曾接受《人民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2018年是十九大后外交开局之年,是全方位展开“一带一路”建设的一年。在这种时代背景下,推进“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议会外交,加深沿线国家对“一带一路”倡议的了解和理解,为实现沿线国家“政策沟通、道路联通、贸易畅通、货币流通、民心相通”提供良好的法律环境和政策环境,有利于凝心聚力,推动“一带一路”建设行稳致远,取得实效。

一、议会外交在“一带一路”建设中的独特优势

与其他外交形式尤其是政府外交相比,议会外交具有自己的鲜明特点和独特优势,因此,议会外交能够在“一带一路”建设中发挥建设性的作用。

议会外交具有灵活性。议会本身具有亦官亦民的特性。议会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对外交往必然具有浓重的官方色彩。全国层面的议会领导人位居国家领导人之列,他们的对外交往活动代表着国家,讲话和表态也体现官方的态度和立场。同时,议员又是民选的,与选民有着天然的联系,因此,议员在很多时候都更愿意以选民的代言人自居,而不是官方的代表,这就决定了在议会外交中议员必然要代表选民的利益和诉求,在国家政策和选民利益之间寻求平衡。在两党制或多党制国家中,有些在野党议员在一些问题上刻意与官方的立场保持距离,以显示自己的独立性。

议会的这种特性决定了议会外交具有亦官亦民、能官能民的灵活性。一是对外交往身份灵活,可根据不同的任务选择不同的对外交往身份,既可开展官方性质的交往,也可开展半官方或民间性质的交往。全国人大常委会领导人作为党和国家领导人与外国政要的会晤具有官方性质,在党政军机关任职的人大代表对外交往时可选择半官方身份,不在党政军机关任职的人大代表可以民间外交形式对外交往。二是对外交往对象灵活,这种半官半民的特性决定了在两国关系出现问题甚至未建立正式的外交关系时,议会之间也可以进行往来。在某些沿线国家触及中国核心利益时,政府间的交往会减少甚至中止,而议会之间的交往可成为国家间沟通的重要渠道,使两国保持有效的沟通并为两国关系的正常化铺路搭桥。在两国未建立正式外交关系时,议会外交的优势更加明显。近年来,全国人大与中美洲和加勒比地区一些未建交国的议会建立了联系,成功地邀请了多米尼加、萨尔瓦多等国的议会代表团访华,也应邀访问了巴拿马等一些未建交国,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人大通过与未建交国议会互访交流,增进了各国领导人、议员及社会各界对“一带一路”的了解,加深了各国政府及其人民对“一带一路”倡议的理解与支持,达到了扩大影响、广交朋友的目的。

议会外交具有广泛性。议会自身亦官亦民的特性决定了议会外交具有广泛性。一是议会外交的交往对象非常广泛,既可以与议会领导人和议员交往,也可以与政府首脑和官员交往;既可以与官方人士交往,也可以广泛接触社会各阶层百姓;既可以与执政党议员交流,也可以与在野党议员接触;既可以参加双边议会外交活动,也可以广泛参与国际和地区各种议会组织的多边活动。实际上,议会外交的交往对象涉及所有国家和地区、所有阶层的人士,这种广泛性是其他任何外交形式所不具备的。这种交往的广泛性,使得议会外交具有很强的辐射力,其影响可以波及社会上几乎所有的人。二是议会外交的内容非常广泛。议会传统上更多地关注国内事务,之下设有很多各种各样的委员会,工作范围涉及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各个方面。随着全球化的深入发展,内政与外交之间的界限越来越模糊,而且环境保护、难民危机、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扩散、疾病蔓延等全球性问题的出现,导致政府越来越难以应付,一国的政府根本无能为力解决全球性问题,议会越来越关注外交问题。在这种大背景下,议会外交兴起,议会成为国际关系中的新型行为主体,全球性问题自然成为议会外交的主要话题,各国议会探讨解决全球性问题的途径,成为政府外交的重要补充。议会外交的内容非常广泛,交流的话题既涉及一个国家的内政,也涉及一个国家的外交,更涉及全球性问题;既关注政治和安全问题,也关注经济和文化问题;既交流治国理政的经验,又促进国与国之间的经贸合作,为地方和地区的经贸合作牵线搭桥。

议会外交具有稳定性。议会是民意代表机构,议员由选民民主选举产生,是否赢得选民的选票是其当选的唯一依据。因此,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对议员的任期没有任何限制,可以无限期连选连任;又由于绝大多数国家实行专职代表制,议员的连任比例相当高。中国除了各级人大的领导人有连选连任不得超过两届的任期限制外,对兼职的普通人大代表没有连选连任的限制。如前所述,与政府外交只与执政党打交道不同,议会外交既可以与执政党交往,也可以与在野党交往;与政府外交侧重政府高层不同,议会外交既重视资深议员,也关注年轻议员。因此,议会外交是深耕人脉的长效机制,不因更迭、换届而受到影响。而且,议会职务往往是议员政坛升迁的阶梯,很多议员卸任后会竞选政府首脑或国家元首,继续活跃在政坛上,因此,议会外交的效果具有很强的延续性。而且,议会是民意代表机构,有广泛的代表性和民意基础,议员来自不同的选区,与选民有着广泛的联系,议会外交更多地着眼于在人民之间建立信任和理解,通过议会外交加强与各国议员的联系,通过议员与选民的联系增进人民之间的了解和理解;在议会之外,人大代表也会广泛接触社会各界人士,这些都有利于增进人民间的理解与信任,扩大国家关系的民意基础,良好的民意基础给国家之间的关系增加了稳定性。

二、议会外交在“一带一路”建设中的作用

2013年9月7日,中国领导人在哈萨克斯坦纳扎尔巴耶夫大学发表演讲,在阐释共同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时,提出了“五通”原则,即政策沟通、道路联通、贸易畅通、货币流通、民心相通。2015年3月28日,中国政府正式发布《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提出要以“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民心相通”为主要内容,打造“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政治互信、经济融合、文化互容的利益共同体、责任共同体和命运共同体。“五通”是“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建设利益共同体、责任共同体和命运共同体的重要途径。在实践中,全国人大开展议会外交,秉承三个坚持:坚持把服务国家关系大局作为对外交往的根本方向,坚持把促进务实合作作为对外交往的重要内容,坚持把弘扬世代友好作为对外交往的首要任务。这三个坚持使得议会外交与“一带一路”建设的目标紧密相连,使之在促进“五通”方面发挥独特的作用。

议会外交是民心相通的重要推力。国之交在于民相亲,民相亲在于心相通。民心相通是国家交往的社会根基,可为深化国家之间的合作奠定坚实的民意基础。古代丝绸之路延续数百年,关键在于丝绸之路沿线国家不同民族的人民在长期交往中形成了相互尊重和认同。因此,中国领导人特别强调:“民心相通是‘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关键基础。”“必须加强人民的友好往来,增进相互了解和传统友谊,为开展区域合作奠定坚实的民意基础和社会基础。”中国与沿线国家能否实现民心相通,会直接影响到其他“四通”的实现。只有民心相通,才能相互信赖,保质保量地完成预定的建设项目,促进各国各地区间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保障经贸往来顺畅,相互之间的投资、人员往来等也随之增加,各国人民之间的互信增强,利益共同体、责任共同体和命运共同体才有可能实现。议会外交注重高层交往,人大领导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议会领导人保持密切沟通,同时与政府领导人及其他政府高层也保持着友好往来,可以增强国家之间的政治互信;议会外交能官能民的特点使得人大代表广泛接触“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社会各阶层人士,为“一带一路”建设奠定坚实的民意基础;议会外交的灵活性使得人大在国家关系不睦时发挥联系渠道的作用,保持必要的沟通,释疑解惑,为改善关系积累民意基础。议会外交的广泛性使得人大真正做到广交朋友,最大限度地做大“朋友圈”,在一定程度上,做议员的工作就是做选民的工作,通过议员影响其背后的选民;而且人大在对外交往中也广泛接触“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社会各界人士,提高他们对“一带一路”的认知水平。“议会外交倾向于通过建立信任和理解,采取更为务实的长效方式进行对话。”议会外交的稳定性使得人大对外交往的效果具有很好的持续性,而非短期效应。议会外交以春风化雨、润物无声的方式,持续推动“一带一路”的民心相通,夯实“一带一路”建设的民意基础。

议会外交是政策沟通的重要渠道。政策沟通是共建“一带一路”的前提和关键。没有国家层面的政策沟通,各国的基础设施建设合作、经贸往来等其他“四通”也就无从谈起。在“一带一路”建设中,先有国家层面的政策制定,然后通过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进行双边或多边谈判,进行政策沟通,在此基础上实现国际经贸、政治、文化等方面的政策对接,依次开展一系列的务实合作,“一带一路”建设才会取得实效。在政策沟通中,议会外交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议会是国家的立法机关,拥有立法权、监督权、预算批准权、条约批准权和外交人事任免权等重要权力,通过立法权和监督权调节国家的外交政策,通过预算权可以有效地控制政府外交政策的制定和执行,条约批准权是对政府缔结条约权力的制约,一切国际条约未经议会批准,是不能生效的;议会还掌握着重要的外交人员的任免权,这也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制约外交官。由此可见,议会通过宪法赋予自身的权力,可以对国家的外交政策发挥实际影响。一方面,议会通过议会领导人、专门委员会、议会工作机构等层面的交流,加强立法交流,在立法计划、法律内容等方面进行对接,协商讨论“一带一路”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探讨合作中出现的问题及解决方案,最大限度地实现政策沟通;另一方面,议会外交广泛接触政府领导人、议会、地方、企业和社会各界人士,全面介绍“一带一路”建设给对方国内发展带来的新机遇,为“一带一路”建设争取最广泛的社会支持,推动社会各界关注双边合作进程,支持政府间达成的协定,为政策沟通营造良好的社会基础和舆论氛围。

议会外交是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的重要保障。其中,设施联通是“一带一路”建设的优先领域,要实现有效合作,必须有基础设施的联通,主要包括道路、铁路、港口等交通基础设施、输油、输气等能源基础设施,跨境光缆等通信基础设施等;贸易畅通是“一带一路”建设的重点内容,主要包括海关、检验检疫、认证认可、标准计量、统计信息等方面的双多边合作,拓展贸易领域,发展跨境电子商务等新的商业业态,消除贸易和投资壁垒,拓展相互投资领域等;资金融通是“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支撑,主要包括深化金融合作,推进亚洲货币稳定体系、投融资体系和信用体系建设,扩大沿线国家双边本币互换、结算的范围和规模,推动亚洲债券市场的开放和发展,加强金融监管合作,逐步在区域内建立高效监管协调机制。“一带一路”沿线涉及国家众多,政治制度、社会制度各不相同,要实现设施联通、贸易畅通和资金融通,除了需要有沿线国家高层领导人的政策沟通、沿线国家人民在理解和认可基础上的民心相通外,政策需要逐个落实,项目需要逐个实施。议会是各国政权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策制定的重要主体。在各国的政治实践中,议会领导人在议程设定、推动立法进程等方面更是有着不容忽视的影响。议会外交通过议会高层领导人、双边友好小组、专门委员会等层次的交流,交换意见,了解双方的关切,就上述众多领域的合作达成共识。在此基础上,议会通过批准政府间签署的合作协定助力“一带一路”建设,从而使议会通过各自的国内立法工作制定有利于设施联通、贸易畅通和资金融通的法律促进其所在国家发展战略与“一带一路”的对接,为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创造良好的政策和法律环境。

早在2006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就高度重视议会外交在国际合作中的重要作用,他在上合组织议长会晤时表示,应当充分发挥各国议会的职能作用,及时批准并督促各成员国政府认真落实达成的有关协议,为上海合作组织的交流与合作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各成员国议会应当根据上海合作组织的需要,及时修改国内相应的法律和有关规定,为安全和经贸等领域的合作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在实践中,全国人大高度重视“一带一路”建设,从2015年开始,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在工作规划中把推动“一带一路”建设作为议会外交的一项重要工作,重视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议会的交往与合作。2015年,全国人大接待巴基斯坦、意大利、孟加拉、越南等“一带一路”沿线重要支点国家议会代表团访华;2016年,全国人大邀请哈萨克斯坦、柬埔寨、斯里兰卡、巴基斯坦等“一带一路”沿线重要支点国家的议长访华;2017年,全国人大邀请缅甸、赞比亚、匈牙利、塞尔维亚等国议长访华。在与这些国家的议长或议会代表团交流时,重点话题就是“一带一路”建设,提高他们对“一带一路”建设重要意义的认识,促进其发展战略与“一带一路”对接。全国人大还根据交往对象国的具体情况,举办了老挝国会官员研修班,成功接待柬埔寨国会高级官员团、越南国会代表工作委员会代表团访华,厚植传统友谊,为“一带一路”建设培育良好的民意基础。张德江委员长对白俄罗斯的访问很有典型性。2017年4月16日至18日应白俄罗斯国民会议共和国院主席米亚斯尼科维奇和代表院安德烈琴科邀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对白俄罗斯进行正式友好访问,在明斯克分别会见总统卢卡申科、总理科比亚科夫,与米亚斯尼科维奇和安德烈琴科举行会谈。他首先向卢卡申科总统转达了中国领导人的诚挚问候。在会见卢卡申科时,他说,中方愿同白方以建交25周年为新起点,深化政治互信和战略协作,发展全天候友谊,促进全方位合作,携手打造利益和命运共同体。卢卡申科表示愿密切白中友好交往,增进政治互信,扩大投资、金融、旅游等方面合作。在会见科比亚科夫总理时,他说,希望双方深化“一带一路”框架内互利合作,找准发展战略对接契合点,发挥政府间合作委员会等机制作用,统筹规划重点领域和优先方向,实现经贸投资合作质量和水平同步提升。科比亚科夫表示,白方高度重视中白工业园建设,愿扩大高新技术和高附加值产品的投资和贸易,为双方合作项目落地营造良好环境。在与米亚斯尼科维奇和安德烈琴科会谈时,他表示,希望两国立法机关保持良好合作势头,以立法领域为重点深入开展治国理政经验交流,优化互利合作的法治环境,促进两国教育、人文、地方等各领域合作。米亚斯尼科维奇和安德烈琴科表示完全赞同其建议,期待深化务实合作,发挥双方立法机关在促进国家关系发展中的重要推动作用。会谈后,双方签署联合声明,并共同会见记者。他还考察了中白工业园,鼓励中国企业与白方一道把中白工业园打造成两国合作的亮点。在访问中,中国领导人既会见了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与议长进行了会谈会谈,还会见了记者,参观了园区,与园区的工作人员交流,实地了解企业合作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并在会谈会见中向往访国议会和政府负责人表达中方关切。充分说明了议会外交能官能民,对象和话题广泛等优势。2015年10月20日,中国领导人在英国议会发表演讲时表示:“希望各位议员登高望远,继续做中英关系的积极推动者、中英友好的贡献者、中英合作的支持者,为中英关系更广阔、更光明的未来铺设理解之路、架起合作之桥。”这实际上也是对议会外交在“一带一路”建设中作用的全面总结。

三、议会外交助力“一带一路”建设的路径

“一带一路”倡议的提出已有五年的时间,在中国政府的大力倡导和推动下,政策沟通、设施相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和民心相通等各方面建设都取得了长足进展,为沿线国家创造了经济发展的机会,使他们获得了实实在在的利益,沿线国家越来越积极投身到“一带一路”建设中来。然而,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民族、族群、宗教、政治、文化等因素错综复杂的条件下,要真正实现“五通”,实现“一带一路”建设的目标,还需要多方的共同努力。全国人大可以立足于现实情况,充分发挥议会外交的优势,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强化统筹协调。议会外交是国家总体外交的重要组成部分,服从和服务于国家外交大局。进入21世纪,全球化和信息化改变了外交的内涵和外延,传统的政府外交转型为总体外交。“总体外交是形势发展的需要和必然。当前形势下的外交早已超过了狭义的外交概念,而是包括政治、经济、科技、文化、军事、民间等多个领域的总体外交,内涵深刻,需要各方面通力合作,共同奋斗。”“要充分发挥政府外交的主渠道作用,加强和改进政党、人大、政协、军队、地方、民间团体对外交往工作,形成做好外事工作的整体合力。”由此可见,总体外交背景下的外交主客体更加多元化,外交议题更加多样化,外交方式更加公开化,外交手段更加多样化。

外交工作关乎全局,在这种情况下,全国人大必须快速适应环境的变化,围绕“一带一路”建设大战略,做好顶层设计,加强统筹协调,增大议会外交的功效。从战略全局的高度,统筹国内国外两个大局,把国内事务与涉外事务有机结合起来;统筹协调各种外交形式,人大不能独自作战,除了服从、服务政府外交,还必须与政府外交、政党外交、军事外交、民间外交等外交形式密切配合,在充分发挥各自优势的基础上形成合力;统筹运用各种外交资源,合理使用政治、经济、社会、科技、文化、军事、媒体等外交资源;更重要的是,全国人大要统筹协调人大自身,人大常委会、专门委员会、友好小组、办事机构、人大代表、地方人大等主体的对外交流构成了全方位的议会外交格局。因人大本身的组织原则导致人大有分散主义的倾向,因此,必须加强内部的统筹协调,牢牢树立服务国家外交大局的意识,围绕“一带一路”建设大战略,合理划分各自的职能,明确主次配合机制,强化对各个部门甚至人大代表个人的外事工作的统一领导,对外保持自身特色,对内围绕共同目标有序行动,构建既有集中统一,又发挥部门积极性的立体化、多层次的议会外交格局。

第二,加强战略谋划。古人曰:“谋先事则昌,事先谋则亡。”任何事情都离不开战略谋划,“一带一路”倡议时间跨度大,空间范围广,涉及国家多,涉及的国家国情差异大,在这种时空背景下的议会外交,必须加强战略谋划,没有战略谋划,议会外交助力“一带一路”就很有可能是一句空话。

加强战略谋划,首先要做好调查研究,深入研究“一带一路”建设背景下议会外交的新形势、新课题,深入研究议会外交的主体、客体、方式和手段等方面的新进展,系统总结全国人大在开展议会外交过程中遇到的新问题,深入分析“一带一路”建设中的各种制约因素及各种因素之间的关联性,进一步找准议会外交服务“一带一路”建设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其次要科学确定议会外交的规划。人大要扬长避短,明确自身的功能定位,找准议会外交可以弥补政府外交不足、有效发挥作用的领域,针对具体情况,发挥议会外交的优势,使国家总体外交效应最大化。鉴于沿线国家在政治制度、经济制度、价值理念、宗教信仰等方面存在很大差异,议会外交不能搞“一刀切”,用一个模式进行交往,必须有的放矢,适应其他国家政治制度、文化习俗及其价值理念、宗教信仰等方面的特点和实际工作的需要,采取灵活多样的议会外交方式。同时,也不能平均用力,需要确定重点,如“一带一路”沿线的重点国家、重点机构和重点人物,明确工作的切入点和方式,谁去做、做什么以及如何做等。全国人大内部有常委会、委员长会议、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工作机构,设有各种双边友好小组等对外交流机制,还有省、市、县、乡等各级地方人大,其内部也有根据工作需要设立的组织结构,每个组织节点优势在哪里?可做什么?能做什么?如何做?所有这些事先都要有预案,做到心中有数,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广交朋友,深耕人脉,有效地调动和运筹议会外交各方面的力量和资源,培育知华、友华力量,加强沿线国家各界人士对“一带一路”建设的认同。

第三,提升外交能力。议会外交在国家总体外交和“一带一路”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是不言而喻的,人大需进一步提升外交能力,最大程度发挥自身优势,更好地服务于“一带一路”建设。

首先要转变观念。转变议会主要处理国家内部事务的观念,树立内政外交一盘棋的思想,深化对内政外交互动规律的认识,高度重视议会外交工作和“一带一路”建设,强化外交职能,将外交置于与内政同等重要的位置上。其次要加强组织建设,为适应“一带一路”建设的需求,在对外交往工作量日益增多的情况下,可考虑在现有的外事委员会和办公厅外事局之外,增设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外事工作部门,专门负责对接“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议会,充实议会外交力量。再次要加大外交力度,深入到“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内部,广泛接触各层次的议员及社会各界人士,进一步推进议会区域合作与多边交流,增加“走出去”“请进来”的频次,宣介“一带一路”带来的新机遇,积极拓展议会自身事务范围内的项目合作,通过专题讲座、研修班等形式交流治国理政经验,增进各国对中国道路、中国理念、中国方案的理解和认同。最后要充分发挥地方人大的作用。地方人大是议会外交的重要力量,地方人大领导同志工作经验丰富,熟悉地方情况,在“走出去”的过程中,积极宣传中国国情和地方优势,取得了很好的工作效果。全国人大往往也会安排来访的外国议会代表团到地方参观,地方人大全力配合做好接待工作,保证议会外交目标的顺利实现。全国几乎所有的省及诸多城市还与国外相应层次的政府缔结了友好省州、友好城市。到2012年底,我国有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不含港澳台)和404个城市与五大洲130个国家的438个省(州、县、大区、道等)和1336个城市建立了1936对友好城市(省州)关系。这都是地方人大开展对外交往的重要平台和抓手。今后要改变西强东弱的局面,加大与非洲、南亚、东南欧等“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缔结友城关系的力度,开展多种形式的城市交流合作,增进相互的了解,加强政治互信,推动各领域的合作。

第四,提高话语权。“一带一路”在国际上遭受诸多质疑甚至责难的主要原因在于中国缺乏与国际地位相适应的话语权,应对的唯一办法只能是提高我们自己的话语权,改变在国际话语体系中的弱势地位。人大要高度重视话语权建设,充分利用议会外交的各种沟通渠道、传播平台,主动设置议题,回应国际社会的关切,积极传播中国价值,塑造良好的国际形象。通过议会领导人、专门委员会、双边友好小组、议会工作机构的交流,同时做强人大对外宣传平台,充分利用互联网、社交媒体等新媒体,在可能的条件下加强与海外媒体的合作,进一步加强人大外宣能力建设和对外话语体系建设,针对不同国家、不同地区的不同对象,立足中国视角,以对方能理解的方式、听得懂的语言、富有人情味的表达方式讲好“一带一路”故事,传播好“一带一路”声音,让“一带一路”发展理念在沿线国家和地区落地生根,为“一带一路”建设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一带一路”建设是一项复杂而宏大的系统工程,需要沿线各国和衷共济、相向而行,更需要具有中国特色与优势的议会外交持续发力,发挥议会外交在建立政治互信、服务经济发展、为务实合作提供法律保障、凝聚民心民意等方面的独特作用,全方位为“一带一路”建设提供不可替代的助力作用。(注释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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