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穿“纱笼”说起(华轩)

编辑:缅华文化网 文章类型:缅华文苑 发布于2011-03-14 22:53:16 共3700人阅读
文章导读 从穿“纱笼”说起(华轩)

 

从穿“纱笼”说起

华轩 2007.12.4


 缅甸农村姑娘

    提起纱笼,人们就会联想到缅甸民族的服装。虽然在印度、孟加拉、马来西亚等地的人也穿纱笼,毕竟纱笼不是他们的民族服装。唯有缅甸,纱笼是具有民族特色的服装。穿着纱笼,配上上衣,加上外套,如果再加上缅甸礼帽,就会给人一种轻盈潇洒的感觉,还外带一点严肃。或许您还会联想到缅甸戏剧中的小丑和缅甸腰鼓队前头撑伞跳舞的小丑,甚至还会联想到部长大人的穿着。一个显得幽默潇洒,一个显得严肃庄重。
    “纱笼”一词的来源,是华侨先辈们对缅甸筒裙的称谓。可能是对缅语“笼芝”一词字面含义的直接翻译:又笼又严密的沙制品,统称为男“纱笼”女“纱笼”。而缅甸人对男女穿的纱笼则称为“步梭”和“塔米”或“塔明”。男“步梭”分有两种,一种是长筒裙,古代男子大多穿用长筒裙,现仅在典礼场合穿用,长筒裙为双幅拼成,宽一米多,长五米,大都印有条状花纹;另一种则是目前普遍穿用的筒裙。
    相传三国时期诸葛孔明在现云南境内七擒七纵孟获,最后使孟获臣服。当时云南一带土著部落尚不懂穿着衣服,诸葛亮根据当地气候情况,教导他们穿着服装,土人高兴极了!问道此服如何称呼,诸葛亮说:上装叫“恩衣”,下装叫“龙衣”,意思是皇上赐给的,皇恩浩荡。于是这种称谓就延传下来,叫“恩芝”和“龙芝”。这带有点贬义,只有留给学者们去考查了。不过,缅语里用纱笼作形容词也是颇为形象的,例如:“在筒裙里出示拳头”(寓意背后逞能)“身体罩在筒裙里”(p hso gyou)比喻躲在暗中或背后。而在实际生活中穿纱笼之方便更是妙不可言:穿著方便,随穿随好,要蹲要坐,听尊之便,冬暖夏凉。入夜时,君如在街道漫步,可看到路边墙角,有三轮车夫卷缩在纱笼里睡觉,即可当衣着,又可当被盖,妙哉!而白天映入眼帘的景象更为奇特,年轻人穿着纱笼,腰间插着手机、钥匙、钱包等等,全副武装,显示了主人身价,如此负重,也不见纱笼会不负重荷而掉下来。似乎在缅甸纱笼比裤子更实用。
    许多年以前,有朋友从缅泰边界做生意回来对笔者说,他穿着纱笼到那边常被嘲笑,说纱笼不能登大雅之堂,并嘲笑缅甸法律也像缅甸纱笼一样,上下可颠倒穿,左右可转换穿,里外可翻转穿,乍听起来似乎有道理。如今听到的多了,见到的也多了,觉得有些国家的法律,某些地方,某些事情也像穿纱笼一样,如何翻转都可以穿,即可这样说法,也可那样解释,各取所需,看菜吃饭,灵活运用。能言善辩的律师钻了法律的漏洞,为当事人解套。受人所托的法官,为某些条文注入新注脚,新说法,一瞬间,案情可发生一百八十度的变化。君也可见到,同一种性质的案情,有人被判刑,有人被释放,叫人眼花缭乱,无所适从。看到这些总要想起那位朋友说的穿“纱笼”故事。

古装戏服


    中国古代审案,以县官大人为主审,没陪审团,也没控辩律师。偶尔有师爷在县老爷耳边窃窃私语,最后以县老爷下达判决。穿“纱笼”的现象屡见不鲜,冤案错案常有之。当包青天出现时,草民寄予莫大期望,由于他以民为本,敢于伸张正义,维护大宋法律,秉公办案,万民称之为包青天。即使这样,遇到皇亲国戚犯法,他也会有踷躇和犹豫之时。司法与权势交锋之时,虽说“天子犯法与民同罪”“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到要动真格的时候,并不见得是那么回事了。
    每个国家的法律,都是根据时代的特点,国情的需要,实际情况加以增删、补充,逐渐完善。但最重要的是执法人员,从警察到律师和法官等司法人员,即要严正维护法律,也要认真辨别善伪邪恶,真正做到“以民为本”。孟子说:“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因为再完善的法律,也会留一点给执法人员临场处理的空间,这就严峻地考验执法人员能否廉洁秉公办案。有时候由于执法人员的偏心,有法可依甚至比无法可依危害性更大。
    在民主制度不健全的国度里,法律可以像穿“纱笼”一样改用硬手法强加于老百姓,在民主制度健全的国度里,法律也可以像穿“纱笼”一样改用软的手法愚弄百姓,另外在标榜民主而法律并不健全的国度里,隐蔽性更大,时硬时软,更具危害性,君是否有同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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