缅甸宣布特赦令:排除重罪,其余囚犯减刑六分之一

编辑:缅华网 星辰报道 文章类型:缅甸新闻 发布于2026-03-02 16:17:48 共149人阅读
文章导读 据悉,缅甸国家安全与和平委员会于今日(3月2日)发布第5/2026号法令,宣布除谋杀、强奸、爆炸、非法结社、武器、毒品、自然灾害、恐怖主义和腐败等罪行外,对其他罪名服刑人员给予减免六分之一刑期……

缅华网 星辰报道

据悉,缅甸国家安全与和平委员会于今日(3月2日)发布第5/2026号法令,宣布除谋杀、强奸、爆炸、非法结社、武器、毒品、自然灾害、恐怖主义和腐败等罪行外,对其他罪名服刑人员给予减免六分之一刑期。

法令指出,缅甸代总统藉由1387年(缅历)直榜月盈日之际以及2026年3月2日适逢农民日之际,为使民众心灵安宁、体现人道关怀,并让民众理解国家的慈爱与善意,依据《刑事诉讼法》第401条第(1)款之规定,对在2026年3月2日之前,因触犯除特定重罪以外的现行任何法律而被判刑,正在各监狱、看守所、劳改营服刑的囚犯,准予减免其剩余刑期的六分之一。

被排除在特赦范围之外的罪行包括:谋杀罪、强奸罪、依据《爆炸物法》定罪的罪行、依据《非法结社法》定罪的罪行、依据《1878年武器法》第19条(c)款定罪的罪行、依据《1949年武器(紧急处罚)(暂行)法》定罪的罪行、依据《1951年武器(暂时修正)法》定罪的罪行、依据《1924年掸邦武器法令》定罪的罪行、依据《2023年武器法》定罪的罪行、依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物法》定罪的罪行、依据《自然灾害管理法》定罪的罪行、依据《反恐怖主义法》定罪的罪行以及依据《反腐败法》定罪的罪行。


来源:十一新闻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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