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党登记法》颁布 未登记政党将自动解散

编辑:凰眼观缅 文章类型:缅甸新闻 发布于2023-01-28 15:44:28 共1053人阅读
文章导读 国管委1月26日颁布新《政党登记法》,以新《政党登记法》撤销了国家和平与发展委员会颁布的2/2010《政党登记法》。……

来源:凰眼观缅

【缅甸金凤凰讯】国管委1月26日颁布新《政党登记法》,以新《政党登记法》撤销了国家和平与发展委员会颁布的2/2010《政党登记法》。

新《政党登记法》规定,如是在全国组织的政党,须允许登记为政党之日起90天内至少组织10万名党员;如是在一个省/邦组织的政党,须允许登记为政党之日起90天内至少组织1000名党员。在全国组织的政党须出示在缅甸经济银行存有1亿缅元政党基金的证明;在一个省/邦组织的政党须出示在缅甸经济银行存有1000万缅元政党基金的证明。在全国组织的政党,须允许登记为政党之日起180天内至少在全国半数的镇区开设政党办公室;在一个省/邦组织的政党,须允许登记为政党之日起180天内至少在省/邦的5个镇区开设政党办公室。

依照新《政党登记法》,所有依照2/2010《政党登记法》成立的政党须在新法颁布之日起60天内重新登记,如不按照规定重新登记,该政党将自动解散。

新《政党登记法》规定,有意建党者至少须有15人有意建党,须是公民,须年满25岁,须是非宗教工作人员、非公务员、非服刑人员,不许是直接或者间接与国家认定为非法组织沟通的组织,不许支持帮助非法组织 。

被宣布为非法组织的组织、直接或者间接与国家认定为非法组织沟通的组织、直接或者间接使用国有财产的组织、接受外国支持的组织、为政治目的利用宗教的组织等组织不许建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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