缅甸紧跟WTO汽车进口制度 商人自行估税上缴
【缅甸缅康网】海关将实行新的汽车进口制度,今年的汽车进口估价将改变。因此,缅甸汽车制造商和分销商协会(MAMDA)的主席U Soe Tun表示,汽车进口商应该确保他们清楚新系统。
直到2017年,进口车价格依据商务部设定的成本,保险和运费(CIF)价格。因此,进口商能够在进口车辆之前计算到期的税额。按照世界贸易组织(WTO)的规定,这个制度今年将会改变。
U Soe Tun在MAMDA和海关与汽车进口企业举行的会议上解释新的系统,从今年起,海关部门只有在车辆抵达缅甸后,才会按照车辆原价征收税款。
海关部门副主任U Tin Maung Tun说;进口商现在必须申报车辆的原始价格,并在这个自行估税系统下计算他们应该支付的税额。实际上,很多国家自1995年以来一直按照WTO的规定实行这一制度。现在缅甸已经开始了,因为政府也同意了世贸组织的条款。我们应该努力实践这个新体系,以赶上其他国家。
U Soe Tun说;我认为,从旧制度向新制度过渡,可能会出现问题。有些人可能会根据汽车的价格申报较低的税收。因此,进口商必须诚实地声明汽车的原始价格。
他补充说,海关将核查发票等文件,以便高效,明确地征收税款。他说:“我的建议是,进口商与政府合作,宣布真正的价格。
U Soe Tun说;从2018年1月1日起,汽车进口使用新制度。据我所知,自1月1日至今,在新制度下还没有个人申请进口汽车许可证。这可能是因为新的汽车进口政策,只允许左驾车进口。此外,在新政策下,只有某些年份制造的车型才能进口。所以进口商在等待时间,因为他们不知道情况会如何。
与此同时,仰光地区政府正在考虑在2018年4月之前暂停过去2年禁止仰光的个人进口许可证,过去2年禁止个人进口许可证以改善交通拥堵。
评论列表 共有 0 条评论
最新导读

热门文章




发表评论 取消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