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局将对仰光四市镇内非法居住12年者发给土地证 (华轩)

编辑:缅华网 文章类型:缅甸新闻 发布于2015-10-06 12:51:51 共922人阅读
文章导读 当局将对仰光四市镇内非法居住12年者发给土地证 (华轩)

 

局将对仰光四市镇内非法居住12年者发给土地证

华轩

    当局拟对仰光四个市镇内政府所属地皮上非法居住达12年以上者,进行审查并发给土地租赁证。

据打基达市镇城管主任吴昂昂表示,仰光市城镇发展委员会在9月16日的吹风会上表示,将对在仰光省打基达市镇、杜榜市镇、南奥加拉巴市镇及北奥加拉市镇内非法侵占居住城管所辖地皮达12年以上者进行核实审查,并发给土地走证。非法居住者需提交小区区长证明其已居住达12年 以上、连续12年缴纳水电收据、户口证等。

    吴昂昂指出,必须是在属于城管所属下的同一地点 连续居住达12年以上者,但 私有土地、非城管所属土地、机关部门土地、学校和宗教部门土地均不在此政策内。此外,非法居住的地区必须符合至少有八英尺宽的道路、同时有向某个机关缴纳税务等十九条规定。

    仰光省城镇发展委员会按照规定对上述四个市镇非法居住者进审核完毕后,将于十一月中旬对符合条件的居住者发给土地使用证。

    当局将陆续审查其他市镇的非法居住房屋,估计在仰光市内约有5万户口的非法居住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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