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方宣布:6月2日起实施!

编辑:环球时报 文章类型:综合资讯 发布于2023-05-16 12:45:48 共1486人阅读
文章导读 2023年6月2日起我国将与菲律宾相互实施RCEP关税减让近日,《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保管机构东盟秘书处发布通知,……

来源:环球时报

2023年6月2日起我国将与菲律宾相互实施RCEP关税减让

近日,《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保管机构东盟秘书处发布通知,菲律宾已向东盟秘书长正式交存核准书。根据协定规定,RCEP将于2023年6月2日起对菲律宾正式生效。为严格履行协定承诺,积极推动RCEP全面生效实施,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公告,自2023年6月2日起,对原产于菲律宾的部分进口货物实施RCEP东盟成员国所适用的协定税率,后续年度税率自当年1月1日起实施。RCEP对菲律宾生效后,全部15个成员均完成生效程序,并相互实施关税减让,协定进入全面实施新阶段。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网页截图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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